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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00:00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3-3022620;图文传真:0563-3022072;电子信箱:xczj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要求,认真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针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民生及重点领域信息栏目进行及时、有效和重点更新,主动回应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2020年,依托宣城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527条,信息公开网发布907条,微博发布535条,微信发布147条,解读材料10篇,召开城市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1次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

(二)依申请公开。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0年我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严格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答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0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工作作为宣传住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形式,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市住建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之中,与住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一起抓。人员方面,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经费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由局财务统筹保障。工作部署方面,根据局领导小组安排,印发了《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职能科室和二级机构积极配合,都确定了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传,切实保障了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2020年,我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并不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检查等活动,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目录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及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栏目组配。栏目组配完善后,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建设标准与要求,按照组配栏目逐条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平台,扩大信息传播,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六)监督保障。我局一直严格按照宣城市住建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月总结和统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实名制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杜绝了错发、补发、乱发等现象。同时认真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梳理我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42

1784

90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24

3755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10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

3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8672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连续年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发布的信息与公众互动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样式较为单一,缺少音视频等新颖的方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继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突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相关信息的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各类有效信息,主动回应与关切舆情。通过不断的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相关栏目,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做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