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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00:00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宣城市水务局编制(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关于权利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和健全公开服务体系。

1、领导体制。今年我局调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传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陶晓海同志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通过健全体制,把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局各科室工作人员,落实“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利用宣城水务信息网、宣城市水务局官方微信(搜索“宣城水务局”)、微博(新浪、腾讯)、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公布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深化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保障监督。从成立信息公开领导组开始,我局就制定了一系列公开条例,例如《宣城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水务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制度》、《宣城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等,并制作“宣城市水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表”向社会发放,让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考评。保障我局信息公开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宣城水务信息网发布信息500余条,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经市编办审核后,我局确定的政府权力共39项,分别为: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权力0项,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的双公示公布。推行一般事项一审一核,“即来即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公布项目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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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五公开。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一例(涉及汤村水库的开工进展情况),也已按要求规范、及时的答复申请人。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 舆情回应

今年我局接待处理信访来电百余次,办理网上信访系统、市长信箱、政民互动、12345政府热线、数字城管等案件50余件,各项反映事件均已按时办理,办结率达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在今年1-8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测评结果中,我局以92.16分排名第二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市委、市政府办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的主动性还需加强、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做到一事一公开,提升工作效率。

2、充分利用中国水日、安徽水周和法治宣传日等节日契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水利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