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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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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文字解读】《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6 11:58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的及依据

2023年5月省局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市局在2023年12月底前建立实施行风监督员制度,并于2023年12月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规定任务,进一步深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行风监督和问题反映渠道,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市场监管编制印发了《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通过借鉴学习省局相关文件和江浙沪等地工作经验,于2023年12月底形成《办法》初稿。

二是开展调研。2024年1月赴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绩溪县等地以及部分行风监督员工作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对初稿进行集中讨论修改。

三是征求意见。2024年1月先后两次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OA向全局征求意见,1月底完成意见征集,形成定稿。

四是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会同市局法规科对办法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针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此基础上,形成《办法》送审稿,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于202431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16条,主要明确了行风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权利义务、工作纪律和日常管理等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聘任条件、聘任流程和任期人员来源上,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市场经营主体代表和系统离退休人员中聘任。聘任程序为县市区局、科室推荐,市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择优选择候选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局名义颁发聘书。行风监督员每届聘期2年,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增补或调换。

二是明确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通过分享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特别是那些通过监督改善行业风气的案例,让系统内外看到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从而增强对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时刻注重学习和自我提升,通过邀请那些拥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人来分享他们的智慧,能够帮助我们少走弯路,拓宽视野,更快地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要积极回应公众对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的疑问和关切,解读市场监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多部门“证前指导”改革试点等惠民惠企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通过深入企业、贴近群众,将市场监管政策送到家门口,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宣讲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使群众真心拥护、自觉执行党和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决策部署。定期对系统行风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矛盾与冲突的根源,对涉及的各方进行充分沟通,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客观的信息收集,准确把握行风问题矛盾与冲突的本质。守住公平正义防线,强化全周期动态监督,准确把握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探索对发现问题线索直报直查机制,强化行风监督的直接保障、完善格局、提升效能作用。

三是明确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作共商机制、工作台帐机制和激励督促机制,保障行风监督员切实、顺畅履行职责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科

解读人:汪佳佳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3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