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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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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文字解读】《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6 11:58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的及依据

2023年5月省局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市局在2023年12月底前建立实施行风监督员制度,并于2023年12月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规定任务,进一步深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行风监督和问题反映渠道,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市场监管编制印发了《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通过借鉴学习省局相关文件和江浙沪等地工作经验,于2023年12月底形成《办法》初稿。

二是开展调研。2024年1月赴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绩溪县等地以及部分行风监督员工作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对初稿进行集中讨论修改。

三是征求意见。2024年1月先后两次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OA向全局征求意见,1月底完成意见征集,形成定稿。

四是合法性审会同市局法规科对办法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针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此基础上,形成《办法》送审稿,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于202431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16条,主要明确了行风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权利义务、工作纪律和日常管理等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聘任条件、聘任流程和任期人员来源上,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市场经营主体代表和系统离退休人员中聘任。聘任程序为县市区局、科室推荐,市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择优选择候选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局名义颁发聘书。行风监督员每届聘期2年,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增补或调换。

二是明确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享有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民查暗访,监督工作不受干扰和打击报复列席或参加市市场监管系统有关会议、活动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参与行风问题线索的相关调查4项权利。履行积极参加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的行风监督员工作会议及组织的相关活动;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保证行风监督质量4项义务。监督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7类范围事项。

三是明确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作共商机制、工作台帐机制和激励督促机制,保障行风监督员切实、顺畅履行职责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汪佳佳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3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