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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简明政策问答】《宣城市部分商品和服务可不实行明码标价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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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简明政策问答】《宣城市部分商品和服务可不实行明码标价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8
【简明政策问答】《宣城市部分商品和服务可不实行明码标价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8 18:24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规定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适用于宣城市行政区域内线下销售的部分商品和服务,线上交易不适用。  

三、哪些商品和服务可以不实行明码标价?

答:包括以下情形:  

1以拍卖方式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2古玩、字画、收藏品等类型商品;  

3农户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4在农村集市、旧货市场、流动摊贩、农贸市场摊位等场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但餐饮、理发等交易不可撤销的商品和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5)产品所有人自用的产品,因购买人要求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其价格由双方协商

6个性化的定制商品和服务;

7居民自有房产等不动产及机动车等特殊动产所有权转让,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等方式确定价格的;

8个体劳动者提供临时性劳务服务,价格双方协商一致的 

四、不实行明码标价时,经营者需注意什么?

答: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价格,保障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未保障消费者价格知情权并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如果经营者自愿明码标价,会被处罚吗?

答:不会。市场监管部门会给予鼓励,但需符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要求。

六、其他行业有特殊规定怎么办?

答: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规定由谁负责解释?何时生效?

答:由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3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