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宣市监处罚﹝2025﹞7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事由 |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8日生产成品入库了“芝麻薄脆”20盒,生产成本为5.8元/盒。全部销售给了宣城市南日瓜子厂,销售价格为6.5元/盒,货值金额为13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且无产品召回,违法所得为130元。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宣城可润食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41800MA2N58182P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蒋**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130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313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3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
地方编码 | 341800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