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办理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14:41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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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协提案(建议)67件(其中主办提案33件,会办提案25件,主办意见建议6件,会办意见建议3件),经研究,依据职能分工现将提案(建议)分解至各单位承办,请各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结合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和难点,明确162号提案《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及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的提案》为局主要领导重点督办件。现对提案(建议)办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审核答复意见,对复杂的提案(建议)要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完善答复意见。
二要加强协商。各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邀请参观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提案者的真实想法,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各单位在协商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做到有据可查。
三要提高效率。所有主办提案(建议)要求在6月12日前完成答复意见初稿,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计划7月14日前由局办公室组织召开集体见面会,7月28日前答复委员,力争给提案(建议)的政协委员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所有会办件各部门于4月30日前经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至提案(建议)主办单位,同时将会办答复(正式发文纸质版、电子版)报局办集中上报政协提案办理电子平台。
四要注重落实。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分析提案(建议)内容,积极采纳提案(建议)中合理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等现象。对提案(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委员反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真正把提案(建议)的办理过程作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切实履行好住建局工作职能。
附:1.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提案(建议)承办责任分解表
2.提案办理须知
3.意见反馈表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