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504-0002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细则(试行)》和《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5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504-0002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细则(试行)》和《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5
【文字解读】《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细则(试行)》和《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5 16:46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工作,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衔接传导,提高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成果的规范性,我局牵头起草了《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细则(试行)和《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细则》和《清单》),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号)《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综合试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地用改〔2023〕1号)要求,出台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建立专项规划审查制度。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号)《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皖国土规办〔202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我局启动《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细则(试行)和《宣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起草工作,经征求多方意见并结合相邻地市相关经验和做法,于2024年12月形成征求意见稿;2024年12月30日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意见;2025年1月3日,局内部组织审查,结合局内部审查会及各部门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5年1月13日再次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及局相关科室、单位意见。2025年1月23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5年4月15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长制及绿化)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2025年4月24日印发实施。

四、《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六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第二章目录清单管理,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纳入目录清单及清单动态管理有关规则。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对确需编制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同意后,可动态更新目录清单再进行编制。

第三章组织编制,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职责规划编制及成果内容要求等事项。要求编制主体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的要求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内容上要包含空间布局、空间利用分析和空间管控等空间性内容。

第四章审查批准,主要明确专项规划的审查批准程序,包括部门审查、论证公示,审议批准、数据入库和批后公布等内容。

第五章实施监督,主要明确专项规划实施评估、规划修改要求及流程内容

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各县、市、区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五、关于《清单》

主要参考《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号)中的《市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建议目录清单》制定,同时结合省市有关文件以及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删减或调整,共涉及资源保护与利用、市政设施、公共设施、产业与城乡发展、交通和公共安全六大类57项,明确了责任单位。

六、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周月。

联系方式:0563-3010263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