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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504-0002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市监处罚〔2025〕9901号)宣城市古王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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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市监处罚〔2025〕9901号)宣城市古王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1
(宣市监处罚〔2025〕9901号)宣城市古王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5-04-11 14:56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宣市监处罚〔2025〕9901号 宣城市古王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宣城市古王酒业有限公司 9131800563440253Q 陈松涛 接消费者12345投诉举报,宣城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19日,对宣城市古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地瓜烧酒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未发发现库存的产品。经调查,这批次产品共生产了5箱,销售价格是48元/每箱,货值金额为240元, 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24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罚款 300 元;
2.没收违法所得 240 元;
罚没合计 540 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局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已履行 简案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