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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407-0008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信用修复“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市监办函〔2024〕256号
发布日期: 2024-07-19 成文日期: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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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信用修复“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市监办函〔2024〕256号
发布日期: 2024-07-19
关于印发《宣城市信用修复“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16:20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宣城市信用修复“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市监办函〔2024256

各县市区(园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宣城市信用修复“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9

 

宣城市信用修复“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便利度,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深化拓展行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实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自20247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信用修复“全域通办”,探索跨辖区的信用修复“互办通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领域全面推行“全域通办”、“异地可办”,解决经营主体与所辖登记机关距离远、办事不方便的的限制,打破属地办理限制,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时间成本,真正做到让经营主体、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通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沟通联动、系统联通、数据跑路、快递送达等方式,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信用修复环境。

二、改革措施

在宣城市范围内登记的经营主体可结合实际,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的市场监管局(或者市场监管所),就近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开展信用修复“全域通办”。接受申请的市场监管局(或者市场监管所)按规范要求进行受理,将申请材料通过数据传送、内部沟通联动等方式传输至作出列入异常名录、标记异常等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列入异常名录、标记异常等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鼓励异常名录修复由规定的自查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压缩至1个工作日,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由规定的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压缩至3个工作日,实现平均办理信用修复办结时间压缩50%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经营主体可结合实际,选择离自己工作、生活较近的市场监管局(或者市场监管所),就近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二)业务指导。该接受单位为首问帮办点,提供全程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帮办服务,实现让内部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彻底解决经营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三)受理核准。作出列入异常名录、标记异常等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将信用修复决定书通过邮寄、电子扫描发送等方式送达至经营主体,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避免经营主体再次前往市场监管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信用修复“全域通办”改革,打破了属地办理信用修复的限制,是我市信用修复领域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的新举措,能够进一步解决经营主体、群众办事不便利的问题,持续深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细化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建立联络机制。各单位要做好人员安排、硬件设备、内部衔接等工作,确保流程顺畅、软硬件支撑到位。要加强对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信用修复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协调跟进落实,做好帮办、异地受理信用修复台账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督导调度。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为办事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杜绝首问帮办点和管辖登记机关相互拖延推诿现象,确保“全域通办”平稳有序开展。市局将通过不定期现场督导、行风建设监督员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和考核。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要营造信用修复全域通办氛围,做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全域通办”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擦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性的做法,在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建设“七个强市”中,展现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