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宣市监处罚〔2024〕32号 |
宣城市黄万才水果店(黄万才)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小台芒)案 |
宣城市黄万才水果店(黄万才) |
92341800MA2QRA121W |
黄万才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3日,抽样人员对宣城市黄万才水果店经销的小台芒(购进日期2024-04-03)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书编号:TWJN24040352。
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对当事人经营者黄万才的妻子杨东平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经调查,这批次的小台芒是2024年4月3日从双桥农批市场内一辆名为“国庆果业”的流动货车上购买的,购买了两版共9斤,进价是8元/斤,销售价格是10元/斤,货值金额为90元, 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90元。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局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4 |
暂未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