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调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水资源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水资源调度水平,为维系全市良好的水生态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一、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1.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完成市级跨县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基础。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压紧压实相关责任,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2.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双控目标,根据省水利厅部署,组织开展取水许可总量复核,动态掌握区域、流域取水许可审批总量,强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地下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压紧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地下水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推进宣州、郎溪、泾县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水位监测体系。加强地下水通报后续监管,保障地下水管控要求落实落地。切实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深入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切实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
3.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2024年度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任务,实现中型以上灌区渠首在线计量,推进典型小型灌区在线计量,进一步提高取水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压实取用水户取水计量主体责任,加强取水计量设施配备、安装、使用管理,完善取水计量异常处理机制。
4.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和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按照《关于安徽省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优化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验收机制,全面完成创建工作。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开展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取用水及管理秩序。
5.提升用水统计调查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水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用水统计报表填报审核、用水总量核算,开展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抽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全市农业用水调查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用水统计水平。发布宣城市水资源公报。
6.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督,严格生态流量泄放管理,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及保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配合做好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和保障工作。
7.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本行政区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调整工作,完善“一源一档”。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工作。强化与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与应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
二、全力推动用水效率提升
8.严格用水强度指标管控。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要求,按时分解下达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和取用水户用水计划。严格用水定额执行,组织开展火电、钢铁、宾馆、高校等用水定额对标达标工作,促进相关行业用水单位提升用水效率。
9.严格用水计划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做好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提高计划用水的科学性、管理的精准性。
10.推进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按照水利部部署,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调整为标准化建设,完成泾县、旌德县2个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加强达标县管理,对建成满5年的达标县开展评估(宣州区),达不到标准的予以退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市)申报国家“节水型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
11.统筹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持续推动企业、工业园区等开展节水创建,按照《安徽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完成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水效不达标或存在其它不符合节水载体评价标准的,取消节水载体称号。鼓励引导重点用水企业、园区参与全国节水标杆遴选工作。
三、强化取用水和节水日常监督管理
12.严格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和取水许可管理。健全水资源论证管理机制,加强对水资源论证报告(节水评价)编制、审查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开展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审查情况抽查,对质量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格水资源配置工程、疏干排水、生态补水等取水许可管理,完善直报系统中生态补水项目(青弋江引水入城工程、宁国市城西湖)取水许可,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强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管理,动态全面掌握各类取水口信息。
13.强化取用水和节水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布超计划、超许可用水预警,督促相关取用水单位切实履行取水和节约用水主体责任,做好用水管理。根据省水利厅部署,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取用水情况专项排查行动,利用线上和线下等渠道,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不按规定条件取水、超量取水、无计量取水、水资源费缴纳不规范等情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动态清零”机制。加强节水监管,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聚焦商场、车站、医院、宾馆、学校等用水量大、影响面广的场所以及城市消防栓等,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压实主管单位责任,加强浪费水、节水设施运行等的监管,切实维护合理用水秩序。探索开展“用水审计”。
14.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调整工作。建立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标准,启动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建立(调整)工作。推进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高耗水行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
四、夯实水资源和节水管理能力支撑
15.加强水资源节水调水平台应用。加强全省水资源节水调水平台应用,开展重点工作进展、节水贷推进、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建设等信息填报,加强平台预警处理,做好县级计量监测与省平台点证关系对接。持续强化取水户“一户一档”建设,规范取水许可监管。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证延续前评估、计量监测、检定、验收等工作。
16.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深入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绩溪县、旌德县、宁国市等县(市)水权确权工作,力争两年内完成全市水权确权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多模式用水权交易,加强用水权改革跟踪指导和经验总结推广,把用水权改革纳入水资源相关考核。
17.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各县市区要认真谋划申报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强化非常规水配置利用管理,2024年非常规水利用量要比2023年稳步提升。
18.强化节水市场培育。强化“节水贷”金融服务政策总结完善,进一步做好政策推广,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节水全过程和产业链。深化合同节水管理,不断拓宽实施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2024年度各县至少实施1项合同节水管理和1项“节水贷”项目。
19.引导节水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发展节水产业政策,引导节水产品及装备研发制造、节水服务贸易、节水工程建设运营、智慧节水等发展,建立节水产业发展项目库,因地制宜推动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
20.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一是打造特色节水宣传教育载体。持续推进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积极探索节水宣传教育综合载体建设,鼓励创新开展节水科普馆、云展馆等宣教载体建设。二是着力提升宣传教育影响力。组织做好“节水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节水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注重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融合宣传,不断提升宣传的广度和影响深度。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鼓励将节水纳入党校教育内容,推动将节水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评价内容,不断提升宣传教育质效。做好《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工作。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宣传教育。鼓励开展取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爱水、护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1.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重大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编制调水工程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实施调水工程常态化调度。落实水利部推进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关部署,推进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按照《安徽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开展扬之水流域水资源调度。
22.做好水资源考核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完成2023年度省对市及市对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考核,不断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
23.开展水资源专题研究。配合省长江以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开展《宣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组织开展《港口湾水库水资源配置方案》等专题研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提出本地区节水中长期工作布局和战略安排,适时启动下一轮节水规划编制工作。
五、加强水资源管理组织保障
24.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水资源管理和节水融入新阶段安徽水利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5.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配备水资源配置、取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节约用水、水资源调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大基层培训力度,注重年轻干部培养,提高水资源管理队伍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单位之间协同配合,增强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合力。
26.不断改进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大兴调查研究,加大基层工作指导力度,解决好基层和取用水户身边的“关键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