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405-001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405-0010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1 11:53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对标长三角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征收土地。同时明确,“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等文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编制及审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是科学编制市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片区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科学合理编制市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片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征求人大、政协、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以及市直相关单位意见,方案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是积极审批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在受理县(市)上报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后,认真审核方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项目时序安排的合理性,并从方案的矢量数据入手,审查规划符合情况、公益性配比情况。认真审核方案中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计划、依据的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局部图、征求意见相关材料、片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所提意见采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六种情形等。我市自受理县(市)成片开发方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完成科室会审,并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专家论证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土地、规划、经济、法律、环保、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方案按照专家所提意见修改完善后,需经论证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宣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文本、矢量数据再次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审批方案。

2023年,全市经审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35个,其中省级审批17个(市本级7个,宣州区10个);市级受省委托审批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18个(其中宁国市2个、泾县5个、郎溪县10个、绩溪县1个),保障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工业等成片开发项目用地需求。

(二)参与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及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做好自然资源部庄少勤副部长来宣现场调研保障工作,及时联络并协调专人赴省国土院集中办公,专职做好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梳理提供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宣城现状分析报告。二是共同做好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4年3月26日至28日,组织技术单位参加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二次联创工作营。参加上海大都市圈规划南通站、宁波站研讨会,2024年3月29日,在郎溪县成功举办“上海大都市圈规划-2024宣城站研讨会”,提出四项重要议题建议纳入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获上海市规划资源局、省厅充分认同,会议筹办工作获都市圈各成员城市一致好评。截至目前,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概念方案,“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沪皖共建长三角(广德)康养基地等已在概念方案中落实体现。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协做好“抢抓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发展机遇 推进宣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资政会有关工作。

(三)积极推进宣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是梳理政策措施。为用好省委赋予宣城的先行先试权,积极推动与沪苏浙政策机制等高对接,市发改委委会同市委改革办共同牵头,定期梳理一批沪苏浙地区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创新举措。已梳理《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创新做法,并围绕强化工业用地多方式供给、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等方面。

二是推动转化落实。市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2项拟学习转化沪苏浙政策举措,其中市级层面15项,县级层面7项。积极推动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转化,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对标学习嘉兴市“零地招商”,制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零地招商”改革行动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对标学习南通市、常州市“简案快办”新模式,制发《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试点使用“简案快办”系统服务的通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向争取省级争取降低全市各类开发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益性配比。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各市县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差异确定”。为促进全市产业发展,保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对接,争取我市以工业为主的各类园区可按25%公益性配比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继续做好长三角、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工作。一是及时跟进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及时反馈宣城市有关诉求。二是按照2024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审议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深化完善宣城区域规划研究,共同做好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配合上海市开展沪宣合作共建区规划编制。

(三)市发改委将会同市委改革办持续推动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梳理沪苏浙地区出台的土地、经济等相关政策,学习借鉴创新做法,做好转化落实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江爱青

联系电话:0563-3035923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