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委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宣城卫生健康事业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有力支撑。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委依法治省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委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每年主动向市依法治市办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学习贯彻有关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通过理论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展开学习,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聚焦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更科学的工作方法,发挥平安宣城、法治宣城建设的优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组织专业力量建立法治保障专班,加大疫情防控相关决策和处置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等,为政府依法决策、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落实公益普法责任,运用好新媒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以案释法,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李求亮副局长一行走进宣城人民广播电台《扬子讲堂》节目,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特点以及立法过程,主要从总体概述、法治进程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详细讲述。视频结合“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发布,效果明显。组织委机关职能科室、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参加“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围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深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对《宪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现场向市民发放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并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三、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卫生健康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执法公示的相关事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同时,我委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在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委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安徽等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我委执法全过程记录采用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我委一直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细则,对执法音视频记录使用、记录、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二是加强执法设施设备建设,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三是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我委制定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对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对行政处罚案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委制定并下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程序、审核要求、审核内容等,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宣传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宣传用车、设备的添置、普法的交流培训等普法工作得到落实。上半年在委网站发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
2、强化宪法及相关法律学习。我委及时制定了本系统学法方案并按要求落实,同时将宪法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制定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国家根本法、行政基本法及卫健当家法,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组织本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全市法律知识网上测试,重点检验宪法、党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情况。为增强各县市区基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我委组织“法律六进活动”进基层以及“法润江淮”活动。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将其视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委于2018年印发了《宣城市卫健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程序,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为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确定了评估主体以及评估结果的运用,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方面,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今年以来,我委法律顾问共对10余项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委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咨询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体现公平公正,每年我委党组对法律顾问的人员选择进行讨论,择优选聘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1年聘请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张忠林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按照省市两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党组会专题研究,将其作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即着手开展备案和清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传达了省市两级清理规范性文件精神,明确了此次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的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原则、任务分工、清理程序及工作要求。同时,要求委机关各科室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备案和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目前我委已配合市司法局完成本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保留的、废止的文件已在我委网站公示。
(五)依法化解卫生健康行政纠纷能力。
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法治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创新性和开拓性还有待提高。普法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不能将日常宣传与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单位对开展的活动不能及时总结提炼报送和对外宣传,好的做法不能及时推广。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引领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障碍。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落实由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强化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制度,做好新时期政府法治工作,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重点落实好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等制度。
(三)不断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突出普法宣传。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借助微信、宣传折页、广播电视等宣传渠道和载体,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执法力度。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领域的问题,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抓手,重点核查已完成的双随机任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立案查处,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如发现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整改到位、应予查办的案件未查办的、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的,坚决督办一批、查处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