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宣城市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5.4万元,其中,拨付市局8.4万元,拨付市食药中心47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收到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5.4万元,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支出55.4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专项资金严格遵循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等规定,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时,市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做好资金分配工作,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做好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
2.资金下达情况:市局转移支付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位,市食药中心由市局进行指标调剂。在做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基础上,市局办公第一时间将资金预算和绩效指标情况及时下达相关单位,督促其加快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3.资金拨付情况:严格遵循各项财经纪律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拨付程序合法合规。
4.资金使用情况:严格遵循各项财经纪律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专项资金全部专款专用。
5.资金执行情况:严格遵循各项财经纪律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执行过程合法合理合规。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全过程,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严格绩效运行监控跟踪、完善绩效自评机制。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支出责任,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履职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组织抽样人员集中学习《化妆品抽检工作手册》,以监督抽检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落实。
问题导向,监督结合。抽样前检查经营单位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开展异常情形排查。
宣贯同步,压实责任。现场指导经营单位如何查询产品合法信息,告知其《条例》中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规定,激发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智慧监管,提升能力。推动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全面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2023年,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346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数157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562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为73份。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国家化妆品抽样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42批次,实际完成值为42批次。
指标2:实施药品监管科技创新项目数量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1个,实际完成值为1个。
指标3: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1175份,实际完成值为3462份。
指标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150份,实际完成值为1576份。
指标5: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55份,实际完成值为562份。
(2)质量指标。
指标6:化妆品抽检工作质量
2023年绩效指标值为符合规范,实际指标值为符合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抽检工作。
指标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县比例
2023年绩效指标值为≥85%,实际指标值为100%。
(3)时效指标。
指标8: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符合总局要求,实际完成值为符合
总局要求。
指标9: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专项资金全部实行专款专用。
(4)成本指标。
指标10:项目计划总成本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55.4万元,实际完成值为55.4万元。
指标11:国家化妆品抽检成本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2000元/批次,实际完成值为2000元/批次。
指标12:监测补助成本(万元)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47万元,实际完成值为4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指标13:化妆品总体安全水平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为逐步提高。2023年化妆品国抽中,我市抽样工作组深入全市商场、超市、美容容发机构、小商店、宾馆洗浴等场所开展抽样,从展示柜台随机开展抽取。抽样前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等。加强对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抽检力度,并对“小金盾”标识知识开展宣传,进一步维护化妆品经营市场。目前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指标14:“两品一械”安全水平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逐步提高。2023年“两品一械”安全水平逐步提高。2023年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3462份,居全省第3,其中新的、严重的2633份,占比37.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百万人口报告数1576份,居全省第2;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562份,居全省第1;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为73份,居全省第6。圆满完成了全省药品安全考核中药械化监测相关指标。
指标15:检查人员能力水平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持续提高,实际完成值持续提高。对一些经营品种单一、持续合法经营、安全风险较低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适当减少抽检频次,对母婴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受到投诉举报多等经营单位加大抽检频次。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操作和省局省院的培训,我市化妆品抽检能力和水平得到相应的提升。
(2)可持续影响。
指标16:“两品一械”监管能力
2023年绩效年度指标值为逐步提高,实际完成值为逐步提高。一是持续开展评估。通过药械报告表质量评估及时解决全市药械报告表存在的问题,加强各县市区监测机构的交流,夯实工作基础。二是积极宣传培训。积极开展“5.25爱肤日”,派员参与全市“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科普宣传氛围。举办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培训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辖区监测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每季度向市局报送辖区药械化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及时提醒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7:服务对象对药品监管工作满意度
2023年绩效指标值为服务对象对药品监管工作满意度≥85%,实际指标值为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圆满完成,评价结果为“优”,无偏离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评价结果按要求在部门网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