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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403-00021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皖东南八市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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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皖东南八市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2
皖东南八市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3-12 08:4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经济、环保等特点,已成为消费者首选的交通工具,但由于安全意识淡薄或产品缺陷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皖东南八市联合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一、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一)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品牌多,鱼龙混杂,应选择市场信誉度高、质量好、服务好、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

(二)选购时应仔细查看是否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否有厂名厂址及合格证,比对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车辆总体信息,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齐全。

(三)严禁混用电池、充电器,更换电池、充电器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原厂电池、充电器,注意区分锂电池和铅酸电池。不同品牌的电池、充电器,与原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参数不匹配,充电时容易造成电压过高,导致电池升温乃至火灾。

二、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

(二)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定期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一旦发现线路老化、磨损和电池过热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更换。

(三)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室内给电动车充电。尽量在白天充电,避免夜晚充电,充满及时断电,不得私拉电线充电。

(四)不要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如发现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不一致,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的,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