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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631138U/202305-000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3〕269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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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规划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宣自然资规函〔2023〕269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7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要求,市政府于2022年10月31日印发了《宣城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宣政〔2022〕59号),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全市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全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在建立健全宣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基础上,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司法等手段,通过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加快处置闲置土地、整治提升工业企业低效用地,切实解决土地资源供给错配、劣配、低效配问题,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2023年以来,市政府通过“月调度、季总结”方式,强力推进处置工作,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38万亩,处置闲置4056亩,盘活工业低效土地4723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地用改〔2023〕1号),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我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方案从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开展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探索推进产业用地“清单制”、严格产业项目准入和“双合同”监管、优化工业用地配套设施布局、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等方面深入研究,积极争取试点改革政策支持,促进省改革实施方案在我市落地生根。

(三)不断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促进工业项目提质增效,市政府已于2022年6月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22〕34号),从严格项目准入标准、优化用地配置方式、加强工业用地监管、实施工业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强化考核督查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提升全市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具体举措,通过强化工业用地出让和规划管理,确保新增工业项目土地容积率达1.2以上。同时,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和规划管理的通知(试行)》(宣自然资规函〔2022〕349号),从严格容积率等指标管控、严格土地出让管理、严格设计方案审查、严格规划核实、创优不动产登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典型案例报送七个方面对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实施全过程管理。

(四)严格工业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加强工业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严格设计方案审查审定,对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方可进行规划许可,对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的方可通过规划核实。对未经规划许可、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和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行为,及时告知园区管委会,并抄送城管部门予以查处。

(五)加大项目能耗管理。一是强化指标统筹。“十四五”时期,省结合宣城市GDP增长情况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分配我市能耗指标增量空间,秉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十四五”能耗指标由市级统筹,用于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能;二是强化为企服务。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节能审查办法,建立重点用能项目一事一议制度,指导项目单位做好能评审查前期工作,积极赴省争取,力争项目能评尽早批复。做好节能审查项目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核查工作,对能评手续不全或未按节能审查要求落实的项目,加大指导力度,完善项目能评手续。三是全力保障重大能耗需求。“十四五”以来,全市共组织18个年综合能源消费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其中10个项目取得省行政许可,4个项目正报请省申请行政许可,4个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

(六)有序实施铸造产能置换退出。全市现有铸造企业(含铸造工序)近400家,其中规上铸造企业200多户,铸造产能约560万吨,规模和产能均列全省第二。自《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9月)印发实施以来,全市已有6批铸造产能退出,涉及43户铸造企业,退出铸造产能共108.7万吨,已置换产能76.8万吨,成功解决了宣州区良山机械、广德永茂泰、郞溪华茂、宁国桑尼泰克、旌德金义得等44个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新项目落地。

(七)扎实推进铸造企业综合评价。2023年,全市扎实推进全市铸造企业综合评价工作。一是于1月17日召开全市铸造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会议,部署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经统计,全市参评企业数量共387家;二是于2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铸造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本级及各地由经信部门牵头,成立铸造企业综合评价专班,中机(宣城)产业研究院成立指导专家组,全程对综合评价工作专班进行技术指导;三是于3月初开始,通过交叉互评的方式全面推进综合评价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精准报地批地。严格落实“指标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实施精准报地批地。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用地报批材料的审核,对未明确到具体建设项目的批次用地一律不予审查通过,确保以最优的服务将最好的土地供应给最好的项目,推动工业产业项目用地精准配置、结构优化、高效利用。

(二)全力推进攻坚行动处置进展。按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依据既定的处置方案,继续压实工作责任,综合采取行政、经济、市场、司法等手段,凝心聚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进展,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印发《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同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通过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制度等改革试点中的举措,将综合改革试点与攻坚行动有机结合,在改革中推进攻坚行动,在攻坚行动中落实改革试点工作。

(四)制定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考核办法。提请市政府印发《宣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切实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五)持续强化能耗要素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压实工作责任,靠前服务、加强指导,推进能耗要素向优质项目集聚。根据即将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对全市新上年综合能源消费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及时报请省发改委开展节能审查,积极赴省争取,力争项目能评尽早批复;对10000标准煤以下需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专家审查并及时出具审查意见;二是持续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工作,督促高耗能低产出的项目实施技改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腾退出的用能指标用于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三是加强国家、省能耗政策研究,对符合能耗单列要求的重大产业类、基础设施类项目,积极向国家、省争取能耗指标单列。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陈杰
    联系电话:0563-3035928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