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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官方解读】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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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官方解读】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31
【官方解读】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1 15:54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基本定位,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起草了《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编制依据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等文件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神。

二是将社区与义务学校划分与土地出让同步进行,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杜绝企业虚假宣传,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

三是对居民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给予补贴,有效降低了购房负担,助力其早圆“安居”梦。

四是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推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提升住宅工程品质的同时,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

三、文件起草过程

我局结合市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学习借鉴省内外城市(淮北、岳阳等市)经验做法,起草《若干措施》初稿。2023年2月9日,书面征求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有关单位意见。2月15日,我局召开利害关系人座谈会,征求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购房人代表意见建议。3月1日,王普副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进一步讨论研究《若干措施》,与会各单位达成一致性意见。同时,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市政府办公室合规性审查。3月21日,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聚焦国家和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会议精神,综合运用公积金、信贷等政策工具,有效降低居民购房负担,助力其早圆“安居”梦。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十条,主要从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和优化营商环境两方面着手,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降低居民购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1、将保底贷款额度由现行的20万元提高至35万元;2、恢复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二是有效降低居民购房负担。个人在市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面积在90㎡以下的(含90㎡),享受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购买面积在90㎡以上的,区分家庭唯一和第二套分别享受总房价1.5%和2%的购房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购房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购房行为须发生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6月30日),购房行为的发生,新建商品住房以《宣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缴纳契税的时间为准。2、房屋在具备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证明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

三是推行“带押过户”。为有效降低二手住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推行二手住房贷款“带押过户”。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创业购房消费。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大众创业,进一步减轻其负担,对民营企业和个人在宣城市区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总房价3%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

二是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推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进一步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加快房屋竣工交付。

六、创新举措

将现行的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管辖及义务学校安排由项目首期交付后再确定提前至在房地产住宅用地出让前确定,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杜绝企业虚假宣传,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

市住建局会同各责任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兑现和舆情应对工作。

(二)加强监测分析

加强监测分析,通过运用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比较法,进一步评定政策实施效果。

政策解读联系人:市住建局房产中心开发科陈亚萍

联系电话:0563-2616561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建设科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