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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703/202210-0007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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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8
《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8 08:23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1〕143号)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 789-2019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经征求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单位和市场主体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厅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公开征求了意见。《办法》5章,24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办法的适用范和等级设定;第二章为组织管理评审标准,明确了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机构、执行的评审标准等级划分;第三章为申请及评审,明确了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程序;第四章为动态管,明确了动态记分标准、撤销标准化等级的情形,强化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第五章为附则,明确外省达标单位信用加分现场复办法的解释和施行日期等

三、主要作用

一是确保我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章可循、合法合规。二是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规范开展达标单位动态管理。

四、创新举措

    一是《办法》扩大了申报范围,本省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水文监测和后勤保障等单位都可以申报二是放宽了申报等级条件,只对施工企业实行逐级申报,对于具备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二级逐级申报;对于评审达到二级资格,评审总得分90分以上(含),自动获得推荐一级资格,被评审单位提出申请后进行推荐。三增加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动态管理,应用相关监督执法成果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巩固提升达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