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新市民等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人口集聚,强化企业用工保障,起草本实施方案。
《宣城市市区新市民等群体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依据为:《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安徽省住建厅安徽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建房密电〔2022〕14号)等文件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召开会议,会上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是助力新市民等群体在市区安家,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的重要举措,同时有利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市区新市民等群体住房现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市住建局于6月份起草实施方案初稿;7月上旬,市住建局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和部门征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对其提出的意见大部分进行了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分管副市长召开会议,对《实施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后提请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人口是城市发展的关键,通过给予购房补贴的方式降低新市民等群体的购房成本,满足新市民等群体购房需求,进一步坚定其在市区扎根发展的信心,最终实现“安居乐业”。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条,在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下,为更好地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新市民等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从适用对象、优惠政策、交易管理、施行时间四个方面,进一步降低新市民等群体购房成本,助力其安家乐业的同时,加快市区人口聚集。
(一)适用对象。为满足新市民等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实施方案》对其家庭住房拥有情况作了明确,即要求购买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具体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市区范围家庭住房查询结果为准。
(二)优惠政策。为进一步降低新市民等群体购房成本,对符合条件的购买人,根据所购房屋的面积不同,给予不同比例的购房补贴。即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房价1%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房价1.5%的比例给予购房补贴。因当前对农村务工人员、大学生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已有补贴政策,为避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补贴原则执行。同时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对购买人购买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的,除享受上述优惠外,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房价优惠幅度。
(三)交易管理。因购买人购买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政府已做了很大程度的让利,为避免炒房客借机炒房,《实施方案》第三条对其房屋上市交易进行了三年的限制。
(四)施行时间。按照市政府政策法规科意见,《实施方案》仅对优惠政策明确了施行时间。
六、创新举措
在坚持国家和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原则下,通过给予购房补贴的方式进一步降低新市民等群体的购房成本,满足新市民等群体购房需求,助力其安家的同时加快市区人口集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
市住建局会同各责任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兑现和舆情应对工作。同时各园区要结合辖区内楼盘情况,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所有开发企业和新市民等群体知晓该项政策,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政策效用。
(二)加强监测分析
定期统计实施方案印发后市区住房成交量,通过运用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比较法,进一步评定政策实施效果。
政策解读联系人:市住建局房产中心开发办陈亚萍
联系电话:0563-2616561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南路18号建设科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