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2月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要求必须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做到对标对表,做到有求必应,做到真心真情,做到求真抓实,做到知敬畏守底线。省委、市委、省市场监管局陆续出台创优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对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标学习沪苏浙等地经验做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
二、编制依据
《工作措施》主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皖发〔2022〕8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迈开“三大步”积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宣发〔2022〕5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 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皖市监发〔2022〕13号)等政策文件进行编制。
三、编制意义
《工作措施》全面梳理了本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职责,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中的焦点、痛点、难点和堵点,全力缓解市场主体现实困难压力、全面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多措并举活跃市场主体,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编制原则
《工作措施》主要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突出深化改革,通过不断推进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进出和电子身份应用的获得感;二是突出精准帮扶,解决各类市场主体遇到的临时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生存能力;三是突出促进发展,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品牌服务,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四是突出立足公平公正,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五、起草过程
今年2月份以来,根据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省市场监管局若干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着手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文件起草进展情况汇报,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集中攻坚。3月4日,市局登记注册局拿出《宣城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工作措施(第一稿)》,先行在市局各科室、直属派出机构征求意见,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形成了《工作措施(第二稿)》。3月下旬开始,市局登记注册局根据《工作措施》编印《问卷调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随机征求各类市场主体意见。4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第二次征求各职能科室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工作措施(第三稿)》,同时发出征求意见函,函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措施(送审稿)》,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上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予以印发。
六、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共32条,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降低成本。提出“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行歇业备案制度、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举措。二是持续提升精准帮扶水平,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纾困解难。提出“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等措施。三是持续增强保护服务能力,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振信心。提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强化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深入推进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深入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等举措。四是持续推进公正监管力度,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稳定预期。提出“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开展年报公示精细化管理试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等举措。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吴春林
政策咨询电话:0563-27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