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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111-0005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市场局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111-00057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市场局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宣城市市场局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7 10:32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宣政办〔2017〕15号)要求,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制度。

一、监督员的产生

政务公开监督员主要从基层干部职工中产生。

二、监督员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三、监督员的职责

政务公开监督员对下列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监督:

(一)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是否科学、详细、清晰。

(三)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便民。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七)政务公开监督渠道是否畅通,解决所反映问题是否及时。

四、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政策和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有权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了解和掌握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并根据有关政策和精神开展监督工作。   

(四)有权参与本辖区本单位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了解具体的工作部署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查阅本辖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档案资料,并根据查阅情况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监督方式

(一)通过接受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投诉,收集监督建议和意见。 

(二)监督建议和意见采取电子邮箱、面谈等形式,直接向市局综合规划科提出。

六、产生程序

(一)按照业务分类和实际需要,本单位各业务科室中产生1名监督员。

(二)政务公开监督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向市局综合规划科备案。

七、保障措施

市局综合规划科不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综合规划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