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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111-0005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市场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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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市场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宣城市市场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7 10:04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综合规划科组织实施。

第二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众评议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本系统县市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进行。

第三条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第四条 本制度由局综合规划科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