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解读范围
本局规范性文件;以消保委、食药安委(以下简称两委)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部门文件。
二、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并协助综合规划科做好解读的发布工作。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两委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时,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2.解读方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提请会议审议。
3.解读方案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同步印发。各部门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内容提交综合规划科。
三、解读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网是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内容的主要公开平台,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网络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的解读,也属于本局政策解读范畴。
四、工作要求
各政策解读人员,要精心研究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