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人社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38P/202102-0010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38P/202102-0010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4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24 19:57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