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秋粮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秋粮收购信贷工作。秋粮收购是当前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毫不放松抓落实。要对标对表,主动上门对接协调当地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及时反映收购资金需求、进度等工作情况,切实配合做好有关信贷工作,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进一步提优服务水平,全力落实粮食信贷管理政策。要结合地方储备轮换工作,确保地方储备轮换信贷资金及时发放,做到专款专用,并指导企业按时完成地方储备轮换任务,确保区域性粮食安全。要认真研判市场粮情走势,多措
并举组织好市场化收购,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和市场化收购信用保证基金机制,大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粮食收购,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鼓励各类粮食企业主动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优粮优购”“优粮优价”,以更好地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要指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做好秋粮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做到“钱等粮”,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因资金问题出现“卖粮难”“打白条”,切实维护好售粮农民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务实有效。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合作,全力争取农发行等金融部门对粮食产业“减费让利”等信贷方面的政策支持。对秋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收购资金方面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与当地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努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与省粮食和储备局财务审计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