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保护耕地资源;
2、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高新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
3、编报高新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审批;
4、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定;
5、负责高新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临时用地报批等工作;
6、负责高新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法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宣城高新区及养贤乡、古泉镇、向阳街道等乡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宣城高新区范围内土地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艾明荣 职务: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办公地点: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管委会大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固定电话:0563-206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