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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广大经营主体
五一快乐出行 年报切勿掉队!

发布时间:2026-04-29 10:14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春风和煦,假期将至,值此五一佳节来临之际,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经营主体致以诚挚的节日祝福!祝您出行平安、生意兴旺、万事顺遂!

在畅享假期、放松身心的同时,温馨提醒各位经营主体: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依法完成年报报送公示工作 。

年报小贴士请收好

✅填报渠道

(一)电脑端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http://ah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

2.通过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属页面,一站式完成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事项的集成填报,全面实现“多报合一”!

(二)手机端

1.关注“皖美监管”(安徽省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掌上年报”

2.关注“宣城市场监督管理”公众号,依次点击“在线服务”-“掌上年报”,自动跳转填报页面。

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端,或通过“皖美监管”、“宣城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便捷填报,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

✅大型企业年报请注意

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大型企业在报送年报时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按照规定公示或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逾期后果要重视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年报重要提醒

年报不收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

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防范网络诈骗,守护好钱袋子!

✅温馨寄语

诚信经营是立身之本,按时年报是守法之责,愿各位经营主体及时履行年报义务,守住信用底线,筑牢经营根基。越临近截止日期,系统越易出现网络拥堵、访问卡顿等情况,建议大家利用闲暇时间错峰完成年报,早报早安心,避免临时抱佛脚。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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