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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1日全面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销售政策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11-18 17:25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广大消费者: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 年第 25 号)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要求,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12月1日起全面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销售政策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作出严格规定,旨在提升车辆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风险。自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

   二、对经营户的规范要求

   1、禁止销售旧国标车或改装车辆。自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GB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认证证书被注销、撤销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或协助改装电动机、蓄电池、限速装置等影响安全性能的车辆。

   2、严控进货质量。建立进货台账,查验产品合格证、3C认证证书及铭牌参数,确保电池电压≤48V、防篡改设计合规。

   3、履行告知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告知车辆技术指标、使用说明及售后责任,不得虚假宣传。销售时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并确保凭证信息与车辆铭牌一致。

   三、面向消费者的购买提示

  为保障您的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新国标(GB17761—2024)及国家认监委相关公告要求,现就电动自行车购买事宜提示如下:

  1、明确选购时间节点:2025年12月1日起,将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尽量选购新国标合规产品;若确需购买旧标车,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易,且确认车辆为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进口的旧标合规产品。

  2、仔细核查产品资质:购买时可扫描“E码通”二维码,核验整车、电池、充电器信息与实车是否一致。

  3、关注上牌登记要求:新国标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为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登记,请提前了解当地上牌政策,避免因车辆不符要求而无法上牌。

  4、留存购买凭证与信息:购买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产品说明书等凭证,留存车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截图;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需确认商家资质,查看产品评价及售后保障条款。

  5、警惕违规销售行为:若发现商家销售逾期旧标车、无新国标CCC认证产品或存在伪造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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