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276户企业:
安徽宏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27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现决定将安徽宏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276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门户网站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附名单:2024年度未年报内资企业名单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