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刘婷婷前往市水利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业务培训。
理论筑基明方向,流程解析促规范。培训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系统讲解了案件办理全流程规范。培训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为核心,详细剖析了从线索筛查、调查核实到修复监管等七大关键环节,特别对水利行业易发的非法采砂、河道侵占、水源污染等案件类型,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可不启动索赔的情形。通过政策法规与实务要点相结合的讲解方式,为水利系统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的工作指引。
案例教学强实战,数据赋能提质效。培训突出实践导向,精选全省近三年水利系统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析。同时针对索赔案件办理流程和共性特征,详细介绍了已结案件“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参训人员从该案件清楚明确了索赔案件的整个办理流程,从鉴定评估、索赔启动、磋商告知到磋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该案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更有效提升了办案人员的专业认知。
协同共治谋新篇,水利担当护生态。此次培训力竭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统筹协调作用,维护河湖健康生态空间,两部门就建立线索双向移交、案件跟踪指导等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重点加强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领域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此次培训不仅搭建了跨部门协作平台,更通过分享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生态环境索赔以及其他替代修复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全市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
下一步,宣城市损害赔偿办将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定期会商机制,定期交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做深做实。全力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治污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审:毛丽;二审:刘婷婷;三审: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