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本局公告 > 其他公告

关于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4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5-03-05 17:04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提交工作正式启动,不按时提交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提交对象

2024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主营机构。

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由其所在的主营机构汇总上报,无需单独报送。

2025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无需报送。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1日至31日,各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ggfw-sso.cnipa.gov.cn/am/#/login),登录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点击“年度报告”模块,按系统提示操作指南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并提交公示。建议各机构在3月20日前完成报送,以免出现后期系统拥堵或无时间补正影响报送。

三、年度报告内容

1.专利代理机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专利代理师的姓名,从业人数信息;

3.合伙人、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4.设立分支机构的信息;

5.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名称、网址等信息;

6.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转让、许可、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诉讼、质押融资等业务信息;

7.专利代理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

8.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其从业人员获得境外专利代理从业资质的信息;

9.其他应当予以报告的信息。 

四、有关提醒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专利代理机构:

1.增强报送年报的自觉性。年度报告提交工作是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依法按时填报。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将于2025年4月1日自动将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

2.增强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如实、准确填写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

3.提高对非法行为的警惕性。对有关年报报送的来电、微信、短信等提高警惕,切忌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尤其是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注意资金安全,谨防诈骗。

4.把握市场主体年报的差异性。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属于业务专项报告,不等同于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替代,要在做好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同时,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