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7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杰森豆制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宣城市宣州区操氏食品厂生产的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宣城市严氏干货经营部销售的山芋粉丝,柠檬黄、苋菜红、日落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郎溪县晓陈干货经营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郎溪县兆云粉丝厂生产的黄粉丝,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宣城市银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狸桥粉丝,柠檬黄、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郎溪县十字镇陈村干货店销售的干八角(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城南市场过渡市场内二期19号(吴师龙)销售的黄辣椒壳(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郎溪县观平干货店销售的辣椒粉(调味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郎溪县代翠面店销售的、标称宣城市谷雨食品厂生产的圆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