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速冻食品等7类食品1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旌德县谷村灵芝种植有限公司生产的旌德小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宣城市宣州区天天兴超市二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南陵县七星河食品厂生产的广善酥(糕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宣城市胜祥水产铺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宣城市胜祥水产铺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双凤大厦店销售的散称草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