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宣传最新政策要求,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有序过渡,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提醒告诫、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监管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检查的通知》,从摸底排查、宣传引导、监督检查三个方面部署工作开展,制发《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告诫书》。二是与房管部门对接物管小区和商贸综合体信息,根据小区信息初步摸排规模较广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提供覆盖小区名单,统一送达告诫书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62)文件,做好价费分离、明码标价工作提示提醒。三是在已覆盖小区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对部分小区进行重点走访,现场查看收费情况,送达告诫书和相关文件,做好价费分离及收费公示等政策解释、措施落实指导。
截至目前,已检查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物业企业49家,送达告诫书49份,覆盖小区和商贸综合体178家(区),责令整改投币式充电桩未明码标价问题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