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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确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2:4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的不动产确权申请。经审核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宗地坐落:宣州区中山路54号;权利人: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使用权类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宗地面积:207.89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720.28平方米。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市区鳌峰西路78号局办公楼301室,联系电话:0563-3035931)。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4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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