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的不动产确权申请。经审核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要求,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宗地坐落:宣州区中山路54号;权利人: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使用权类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宗地面积:207.89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商业;建筑面积:720.28平方米。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市区鳌峰西路78号局办公楼301室,联系电话:0563-3035931)。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