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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开展“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06 17:11 信息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要求,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开展“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

以往,不动产抵押贷款在到期后若申请续贷,必须先还清原贷款,因银行担心原贷款在未还清的情况下办理了注销登记,续贷还未办理,企业不动产被查封或者不配合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承担的风险较大。而企业由于周转资金不足、只能通过“过桥”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原贷款,企业将承担较大的利息支出。

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无还本续贷”,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提升登记便利度。一是优化登记流程,升级改造原有业务流程,新增“无还本续贷”流程,实现抵押权注销登记和续贷抵押权设立登记一并申请,同步办结。二是沟通协调金融机构,申请人在银行即可直接线上办理“无还本续贷”,让企业由原来的“跑两次”变为“跑一次”,不仅简化了融资手续办理步骤,更降低了融资成本和金融风险,助力生产发展。三季度以来,我县实现一家工业企业“无还本续贷”,所有流程于1小时内全部办结,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保障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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