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以“四全”举措,全面部署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域排查,摸清底数。依托总局五级贯通系统、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市电商直播带货监测平台,全面实地摸排抖音、快手、小红书、淘宝等平台直播电商主体,动态调整并分类建立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头部主播人员四类主体库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全链整改,合规指导。以《宣城市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经营规范指南(试行)》《直播电商经营行为负面清单》为指引,召开双“十一”直播电商企业行政指导会,以活跃直播间电商主体为重点,分型分类对辖区内的电商直播主体开展行政指导会、行政约谈会,督促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链条完善备案准入、登记注册、账号管理、行为规范、内容治理等各个环节,明确建立各环节管理责任单位。
三是全面整治,严格执法。紧扣整治工作重点,对直播电商平台、网络刷单炒信、虚假广告、价格、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直播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加强公安、网信、宣传、商务、税务、广电、通信管理等相部门的协同配合,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集中查办一批违规案件,加大震慑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直播电商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
四是全力提升,标本兼治。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炼经验成效和问题困难,研判新形势新情况,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建立更为完整的直播电商经营行为长效治理机制,提升行动成果。积极引导直播电商、直播间运营者等相关主体积极参与“守信直播间”“直播电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设,以诚信建设促规范提升。
下一步,宣城市局将扎实推进直播电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的“落脚点”,准确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以监管促发展,在直播电商市场监管领域形成群众有感、企业有律、行业有序的强大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