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宣城市中心城区内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促进国土空间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3〕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2019年市政府办印发的《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宣政办〔2019〕18号)》的基础上,重新拟定了《宣城市中心城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调整修改后的《宣城市中心城区农民建房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请有修改意见及建议的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期间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意见反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联系电话:2828837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