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创深化水利改革新局面——访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荣喜
发布时间:2024-08-15 09:32
信息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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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结合水利系统的工作实际,谈一谈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
王荣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党的历史上又一纲领性文献。我们必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安徽水利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谋深谋实贯彻举措,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水利系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记者:近年来,水利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王荣喜:近年来,安徽坚持改革破题,深化改革攻坚,聚力解决制约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创新赋能水利高质量发展。建立覆盖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网建设,广德市凤凰山水库等央地合作项目相继落地。水利营商环境、水权交易、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全省水利投资保持高位运行,水利投资规模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水网骨干工程加速建设,建成了以引江济淮一期工程为代表的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全省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已基本构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应对历次干旱及洪涝灾害。供水保障、灌区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等农村民生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913万亩。大力推动河湖长制,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建设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
记者:下一步,水利部门将如何推进水利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王荣喜:为确保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落实落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水利任务,主要做到“五个贯彻”。
一是贯彻《决定》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要求,精心谋划推进基础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探索通过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安徽现代水网一体化建设与运行管理。引导各地统筹现有水利资产,组建“建、运、管”一体化的专业公司,全面承担本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任务。通过市场机制,择优选择能够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的市场主体,承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任务。以“建、运、管”一体化企业为依托,通过运用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实现重大水利工程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到运行管理、降等报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是贯彻《决定》关于“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加快建立水资源管控目标责任体系,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坚持节水优先,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保障水资源刚性约束各项要求落实落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以水而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复苏环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夯实基础,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支撑。
三是贯彻《决定》关于“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等要求,全面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围绕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工程良性运行,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明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方向,积极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吸引更多资本投入水利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及成本监审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并重、与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价格管理机制。适时调整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配合做好供水价格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共同推动水价调整。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水价管理机制。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落实农业用水权确权,完善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制度,构建从水源到田间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与管护,推动大中型灌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是贯彻《决定》关于“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要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大规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发挥财政资金主体作用,持续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争取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水利工程投入力度,加大政府专项债和中长期国债支持,加快我省现代水网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争取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地方政府运用市场的办法,盘活已有优质水利资产和优质项目资源,持续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特别是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争取更多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持续深化水权、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并与投融资体制相衔接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交易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非纯公益性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
五是贯彻《决定》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求,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解决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建设进度衔接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出台省级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好、管好。深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打造群众放心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