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宣城市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工作制度》,监督指导各县市区、督办督促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制度规定了《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的使用情形、发放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并将食品安全“三书一函”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制度明确了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措施不得力、监管存在短板漏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处置进展缓慢等属地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对区域性潜在风险和监管责任短板漏洞的进行提前预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的做到精准整改。
下一步,宣城市将通过“下沉式”暗访、“跟踪式”督办等方式常态化推进“三书一函”工作制度落实,对“三书一函”问题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坚决遏制和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发生,做到用机制保驾,让制度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