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参与辖区内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相关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保护耕地资源;
2、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
3、参与拟定辖区内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相关乡镇(街道)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报上级机关审查、审批;
4、组织编报辖区内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相关乡镇(街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报上级机关审查、审批;
5、参与辖区内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相关乡镇(街道)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辖区内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相关乡镇(街道)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和相关乡镇(街道)城乡规划执法巡查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吴静民 职务: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分局局长
办公地点:宣州区鳌峰东路5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563-282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