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市场监管局>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111-0005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市场局政府开放日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111-0005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市场局政府开放日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宣城市市场局政府开放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7 10:34 来源: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水平,赢得社会支持,树立政府形象,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单位每年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第三条 开放对象为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

第四条 “政府开放日”活动举行前5个工作日内,由举办单位成立遴选小组,拟定邀请代表人数及分配名额,在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公开征集代表,或者由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对象,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确定参加活动代表,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

第五条 开放场所主要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文房四宝检验中心等项目。具体场所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