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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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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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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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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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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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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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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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日至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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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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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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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切实落实食品主体责任,严禁采购、使用不明来源、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和野生动物,通过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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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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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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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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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笔试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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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考生接待餐饮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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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对各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组成员、保障车辆工作人员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期间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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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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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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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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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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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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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各县市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查餐饮经营单位索票索证工作。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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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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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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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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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口冷链食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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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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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四证一码”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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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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