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工商质监局共计139 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 10项、行政处罚102 项、行政确认7 项、其他权力 15项。以市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3号)精神,设置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开展工商、质监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拟订相关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措施办法。
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举报、投诉受理和12315、12365网络体系建设。
负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开展中国质量奖等申报推荐工作。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或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负责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承担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管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管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认证许可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管。
负责统筹全市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的整合和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做大做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5个,即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本级(行政单位,含未独立核算的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宣城市消协秘书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宣城市标准计量所(事业单位)、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事业单位)和和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工商质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考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提出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宣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目标任务,努力做到国家总局张茅局长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当好”,为我市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以优异成绩为机构改革增光添彩。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踏上对标提升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开展好“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活动,围绕“十个对标提升”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地扎实推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工作质量,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组织开展工青妇各项活动,有力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着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二)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加快体制职能融合,谱写市场监管新篇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将职能转变作为首要任务,严守改革纪律,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牢牢把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之机遇,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沉着应对改革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有序做好职能整合、人员转隶、机构组建等各项工作,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加强改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通过扎扎实实的监管和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新机构带来的新变化。
(三)持续深化商事改革,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注入创业创新新动力。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完善“多证合一”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分类管理,着力巩固提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成果,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加大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力争新登记民营企业3600户、个体工商户1.4万户以上。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加快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商标受理窗口作用,继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化G60科创走廊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助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培育宣城发展新优势。认真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质量强市建设,强化企业在质量提升中的主体地位,继续在全市开展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品和服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质量工作格局,推动全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力争全年新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400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不少于6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不少于4件;新申报驰名商标不少于4件,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不少于1件。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运用,筑牢计量技术基础,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确保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期顺利通过最终验收。指导帮扶国家高效电机产品质检中心和国家机动车产品质检中心广德基地建设。
(五)着力实施综合执法,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打造公平竞争新高地。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工作,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多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强化竞争执法,继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强化直销企业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为全域旅游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环境。
(六)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科学有效监管,树立安全监管新理念。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始终把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摆在第一位。按照李克强总理考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新形势下市场监管不同于高度集中计划体制下的市场管理,需要创新监管方式、分类实施。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科学有效监管。一是对特种设备实行全程监管,积极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制度,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对工业产品质量开展重点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专项检查、“质量流动诊所”、质量通报、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监督手段,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制定2019年市级监督抽查计划,加大日用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做好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核查工作,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对涉及民生、健康、安全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证后监管,严格落实分级检查。
(七)始终坚持服务至上,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出助企利民新举措。巩固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12315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应用,定期发布消费警示,认真做好12315投诉举报受理和转办工作。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店)的动态监管,推进消费环境社会共治。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专项整治工作。发挥消保委公益组织基础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继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等工作,拓宽消费纠纷处理渠道。不断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功能作用,继续深化“政银合作”、非公党建、融资助企、基层品牌指导站、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工作职能,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等改革,高标准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中关于“市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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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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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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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574.2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09.62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
435.52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17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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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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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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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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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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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住房保障指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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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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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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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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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4,009.79 |
本年支出合计 |
4,009.79 |
上年结余收入 |
|
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 |
|
一般公共预算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财政专户 |
|
财政专户 |
|
其他 |
|
其他 |
|
收入总计 |
4,009.79 |
支出总计 |
4,009.79 |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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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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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4,009.79 |
|
3,574.27 |
|
|
435.52 |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09.62 |
|
3,474.10 |
|
|
435.52 |
|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909.62 |
|
3,474.10 |
|
|
435.52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1,649.29 |
|
1,649.29 |
|
|
|
|
2013804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
749.80 |
|
592.45 |
|
|
157.35 |
|
2013805 |
市场监管执法 |
88.00 |
|
88.00 |
|
|
|
|
20138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5.00 |
|
15.00 |
|
|
|
|
2013809 |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
10.00 |
|
10.00 |
|
|
|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1,397.53 |
|
1,119.36 |
|
|
278.17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17 |
|
100.17 |
|
|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0.17 |
|
100.17 |
|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0.74 |
|
60.74 |
|
|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9.43 |
|
39.43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预算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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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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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
||||
单位名称: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4,009.79 |
2,608.43 |
1,401.36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09.62 |
2,508.26 |
1,401.36 |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909.62 |
2,508.26 |
1,401.36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1,649.29 |
1,646.29 |
3.00 |
2013804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
749.80 |
|
749.80 |
2013805 |
市场监管执法 |
88.00 |
|
88.00 |
20138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5.00 |
|
15.00 |
2013809 |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
10.00 |
|
10.00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1,397.53 |
861.97 |
535.5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17 |
100.17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0.17 |
100.17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0.74 |
60.74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9.43 |
39.43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各项支出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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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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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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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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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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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574.2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74.10 |
3,474.10 |
|
|
其中: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
901.20 |
二、外交支出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
|
|
|
五、教育支出 |
|
|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17 |
100.17 |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指出 |
|
|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
|
|
|
|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
|
|
|
本年收入小计 |
3,574.27 |
本年支出小计 |
3,574.27 |
3,574.27 |
|
|
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
|
|
|
一般公共预算 |
|
一般公共预算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
|
|
|
|
|
|
|
收入总计 |
3,574.27 |
支出总计 |
3,574.27 |
3,574.27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
|
|
|
|
5、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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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
单位名称: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3,574.27 |
2,530.26 |
1,044.01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474.10 |
2,430.09 |
1,044.01 |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474.10 |
2,430.09 |
1,044.01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1,649.29 |
1,646.29 |
3.00 |
2013804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
592.45 |
|
592.45 |
2013805 |
市场监管执法 |
88.00 |
|
88.00 |
20138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5.00 |
|
15.00 |
2013809 |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
10.00 |
|
10.00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1,119.36 |
783.80 |
335.5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17 |
100.17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0.17 |
100.17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0.74 |
60.74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9.43 |
39.43 |
|
附表23 |
|
|
|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
|
|
||
单位名称: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
合计 |
|
2,530.26 |
|
工资福利支出 |
|
2,050.33 |
30101 |
基本工资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527.61 |
30101 |
基本工资 |
工资福利支出 |
56.59 |
30102 |
津贴补贴 |
工资福利支出 |
3.60 |
30102 |
津贴补贴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412.46 |
30103 |
奖金 |
工资福利支出 |
4.72 |
30103 |
奖金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43.98 |
30107 |
绩效工资 |
工资福利支出 |
102.25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24.83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社会保障缴费 |
198.85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2.2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7.81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社会保障缴费 |
61.77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0.89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工资福利支出 |
16.06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131.11 |
30114 |
医疗费 |
工资福利支出 |
0.6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455.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288.67 |
30201 |
办公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0 |
30205 |
水费 |
办公经费 |
2.00 |
30206 |
电费 |
办公经费 |
60.00 |
30207 |
邮电费 |
办公经费 |
1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办公经费 |
16.00 |
30211 |
差旅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0 |
30213 |
维修(护)费 |
维修(护)费 |
38.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0 |
30215 |
会议费 |
会议费 |
6.00 |
30215 |
会议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0 |
30216 |
培训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办公经费 |
19.01 |
30228 |
工会经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9 |
30229 |
福利费 |
办公经费 |
14.25 |
30229 |
福利费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2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办公经费 |
39.3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55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5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191.26 |
30301 |
离休费 |
离退休费 |
22.38 |
30302 |
退休费 |
离退休费 |
53.38 |
30305 |
生活补助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6.93 |
30309 |
奖励金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0.79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0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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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
7、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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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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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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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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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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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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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本表无数据。
8、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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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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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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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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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和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为4009.79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支出总预算为400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8.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0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支出;项目支出1,401.3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95%,主要用于工商质监职能的履行支出。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00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0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0.17万元。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支出总预算为400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8.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0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支出;项目支出1,401.3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95%,主要用于工商质监职能的履行支出。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574.27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包含国库管理非税收入950.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安排3,57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4.1万元,占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100.17万元,占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74.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30.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0.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8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2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没有财政批复的绩效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4.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系统各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无单位价值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情况。宣城市工商质监局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