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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作者:综合协调科 发布时间:2019-05-07 11:04 信息来源:综合协调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5月5日下午,宣城市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始终保持食品安全高压、严管态势。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此前,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工作计划》,明确“4+1”( 做到“四个一”,力争“一个”突破)工作目标。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次《规定》;二是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三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调研活动;四是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五是推动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实行“双主任制”,力争取得创新性突破。并将《贯彻落实<规定>工作计划》呈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要求按计划逐一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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