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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内部审计服务采购需求招标公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2 10:14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采购单位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方式

项目名称:宣城市市场监管局2024-2025年度内部审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项目内容

1.内审对象:局本级、五个独立事业机构和七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其中,对七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仅审计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内审计划:分两年进行全覆盖。2024年4月至9月,对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项目开展内审,并于2024年9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7月至9月,对被审计单位内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报告,具体审查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等。

3.项目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4.检查内容:(1)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部门、本单位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3)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4)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审计监督固定资产是否建立实物台账和卡片,是否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账账、账卡、账物是否相符;有无无偿占用和流失问题;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和处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有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5)政府采购活动,审计监督各类资产、设备购置和工程项目实施是否按规定办理,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6)财务收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监督各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其它收入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挪用、坐支、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7)预算绩效管理是否规范,年初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工作实际相关、是否结合当年重点工作任务、是否科学合理;中期绩效监控的工作进度否有序推进、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初设置的目标和指标是否存在偏离度;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是否规范、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取得实际成效。(8)单位预决算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9)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发放是否合规。(10)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11)银行账户设立、使用和管理情况。(1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13)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四、项目服务要求

1.法规依据。依照法律、法规及计价规范等规定。

2.如对本采购需求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采购公告中约定方式联系,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3.人员要求。受托中介机构应当做好审前调查,根据项目性质、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安排好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具体项目委托审计协议签订前,应当向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项目组的组成及项目组成员学历、资历和业绩等相关情况信息表,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不适合的人员应当予以调整。项目组成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但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不得更换。

4.工作纪律。工作过程中,受托中介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不得擅自答复问题,不得泄露与工作结果有关的任何信息;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情况,应及时向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5.质量控制。受托中介机构应严格执行财务、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复核机制。受托中介机构应当接受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审核结果的复核。

6.廉政纪律。受托中介机构(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守工作中知悉的秘密。

7.争议事项解决。凡涉及工作事项的争议,中介机构(人员)须提交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报要求

1.请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5:00前递交纸质文件,文件需密封于文件袋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西大道10号文房四宝大厦10楼机关服务中心。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服务响应承诺书;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简历表(包括成员学历、资历和业绩等相关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并且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领域中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担任过机关事业单位审计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7)内部审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计的实施目标、范围、计划、程序、方法等基础内容;工作和沟通机制,工作成果清单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宇晴

联系电话:0563-3033180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料的供应商且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结果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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