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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政策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2 15:16 信息来源:省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底,省局对省局1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省局保留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清理完成后至今,省局新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部分新出台文件属于动态修订,修订出台的同时废止了7件文件。

本年度,省局还根据省司法厅部署开展了涉及行政复议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配合省商务厅开展了涉及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布置的推进省管干部述法点评指出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省局竞争执法局牵头开展的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针对性开展了省局行政规范性工作专项清理。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形成本次清理结果。

二、上次清理后新出台哪些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了哪些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上次清理后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以下17件:

1.关于公布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皖市监法〔2022〕5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皖市监法〔2022〕8号);

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皖市监法〔2023〕1号);

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生活服务类平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市监网监〔2023〕1号);

5.(省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227号);

6.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皖市监食流〔2023〕2号);

7.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自行检测工作的意见(皖市监特设〔2023〕5号);

8.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皖市监餐饮〔2023〕1号);

9.关于印发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市监发〔2023〕91号);

10.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飞行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市监生〔2023〕1号);

11.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的通知(皖市监生〔2023〕2号);

12.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的通知(皖市监食生〔2023〕3号);

1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皖市监食协〔2023〕1号);

1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特食〔2023〕2号);

15.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特食 〔2023〕3号);

16.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食协〔2023〕2号);

17.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 〔2023〕879号)。

(二)本次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以下7件:

1 .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的通知(皖市监办发〔2022〕11号);

2.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食生〔2014〕47号);

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食生〔2015〕32号);

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的通知(皖食药监食生秘〔2018〕222号);

5.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2016〕46号);

6.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市监发〔2021〕74号);

7.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市监特食〔2022〕1号)。

三、本次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文件有多少件?废止多少件?

本次清理后,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详见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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