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2期)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2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旌德县港德购物广场销售的辣王(香辛料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泾县大汪酱制品门市部销售的小米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宣城市银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散称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农产品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