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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

网站首页 > 专题栏目 > 历史专题 > 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历史专题)

宣城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进干休所”活动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31 10:4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正确引导老年消费者科学认知和理性消费保健食品,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提高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为目的,以正确引导老年消费者科学认知和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干休所等老年消费群体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老年消费者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自觉抵制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利益置于最高位,历次全会都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食品安全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我们要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各级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干休所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或重点课程。

   (二)突出学习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各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干休所要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时代内涵和现实意义,结合 2022 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采用“专家讲座”、“科普讲堂”、“名人访谈”等形式,向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干休所的广大老年消费者讲清楚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要科学认知不要迷信保健食品等。详细阐述保健食品欺诈的常见套路及虚假宣传主要手法,提升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防骗、识骗的素养。

   (四)突出学习宣传保健食品选购食用常识。通过印制“保健食品知识读本”“保健食品选购提示”等让广大老年消费者知道, 在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查看产品标签标注的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依据自身需求科学选用以及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食用保健食品应严格按标签、说明书的规定的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等等。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3- 4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宣城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进干休所“三进”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活动启动形式,进一步推动“三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广泛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老干部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各地“三进”活动特色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2年5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理念,组织制作宣传手册、海报、宣传标语、MG 动画、科普短视频等宣传资料,走进辖区内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干休所,直接面向老年消费者集中开展宣教活动,同时结合健康宣城推进工作的合理膳食知识讲座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餐店、进社区(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少举办 2 次以上集中宣传活动,力争做到辖区内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干休所全覆盖。各地要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方面协同作用,组建专业科普知识宣讲团队,编制科学权威客观的宣传素材,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优势,丰富、完善和创新宣传思路与手法,形成宣传全覆盖格局。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前后及期间的保健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遇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运用到常态化的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中,并逐步形成长效常态机制。要结合开展保健食品“三进”科普宣传活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保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三进”活动专栏,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本地“三进”活动成果,指导老年人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和保健食品。

     五、活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保健食品“三进”科普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组织协调,会同老干部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参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各地“三进”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并视各地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指导。

    (二)强化活动效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采用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到老年大学、养老机构和干休所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老年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保健食品执法力度,对案件线索深挖细查,一追到底;要畅通举报投诉热线12315,及时认真查处消费者关于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要依法严格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注重“三进”活动期间典型案例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25日前报送一篇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每季度(25日前)报送“三进”活动进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三进”活动总结一批好素材、好经验、好做法,于2022年11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三进”活动工作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统计表等),同时附图片、视频等素材,相关材料请发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特殊食品监管科)。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专业机构对活动期间各地制作的宣传手册、海报、宣传标语、科普视频等宣传资料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邮箱:2233805@126.com。

联系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方杰  电话:0563-3031562 13705632536

市委老干部局  陈燕   电话:0563- 3037419  18792206410

         市民政局      张毅    电话:0563- 2719002  1360563010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陈晨  电话:0563-2827108  18105637765



          附件:宣城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进干休所”专项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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