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9期)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豆制品和乳制品等4类食品8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国市雪梅酒坊生产的荞麦酒,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宁国市老于白酒加工坊生产的于氏佳酿,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宁国市老于白酒加工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5.豆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6.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